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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财发〔2024〕44号-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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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451下达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443万元其中:晨光镇乡村建设61万元,丹溪乡乡村建设40万元,吉潭镇乡村建设47万元,龙廷乡乡村建设49万元,罗珊乡乡村建设40万元,南桥镇乡村建设31万元,三标乡乡村建设20万元,水源乡乡村建设25万元,项山乡乡村建设30万元,长宁镇乡村建设100万元详见附件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大力发展产业项目。

附件: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分配表

公示(公告)单位:寻乌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寻乌县长安大道财政大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级监督电话:0797-2842309

电子邮箱:xwcz2842309@126.com


寻乌县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