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财发〔2024〕40号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4〕39号),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1031万元,其中:菖蒲乡乡村建设58万元,晨光镇乡村建设52万元,澄江镇乡村建设63万元,丹溪乡乡村建设48万元,桂竹帽镇乡村建设76万元,吉潭镇乡村建设78万元,留车镇乡村建设95万元,龙廷乡乡村建设45万元,罗珊乡乡村建设55万元,南桥镇乡村建设91万元,三标乡乡村建设79万元,水源乡乡村建设88万元,文峰乡乡村建设81万元,项山乡乡村建设68万元,长宁镇乡村建设54万元(详见附件)。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大力发展产业项目。
附件: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分配表
通讯地址:寻乌县长安大道财政大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级监督电话:0797-2842309
电子邮箱:xwcz2842309@126.com
寻乌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
寻乌县财政局办公室 |
2024年7月11日印发 |
公示(公告)单位:寻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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