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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人:2025年1月1日起,这些人可享受“三免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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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临床用血需求日益增长,献血量不足与临床用血增长的矛盾突出,亟须从立法层面建立完善血液供应保障的各项制度设计,更好保障血液供应安全。在此背景下,《江西省献血条例》于2024年7月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2002年颁布施行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将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献血条例》,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持续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措施的通知》(赣卫医急文〔2024〕2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江西省开始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三免措施优待对象

“三免”优待对象是指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符合条件的对象凭《江西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江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可享受“三免”措施。

(1)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即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30次、40次(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分别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表彰。

(2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即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

(3)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即从事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三免”措施内容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2)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3)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查费。《江西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和《江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电子证照将在“赣服通”平台展示,方便优待对象使用。

“三优先”措施内容

《条例》在保障国家“三免”优惠政策落地的基础上,完善了我省献血者奖励、优待和用血费用减免等激励措施。对在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优先享受医疗机构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优先推荐其参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优先保障临床用血。



一审(校):刘颖颖

二审(校):张宏彬

三审(校):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