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线上:江西省电子税务局
二、许可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三、申请条件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申报材料
无(线上申报)
五、办理程序
进入江西省电子税务局首页一我要办税一选择税,自然人业务一输入代开人的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支付宝或者微信刷脸登录一我要办税、发票代开申请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申请一右上角新增一发票类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填写付款方、收款方一货物、劳务栏点击新增一填写备注栏一保存、提交一在代开申请界面点击查询一点击开具发票一弹出缴款二维码、完成缴费一点击预览或下载发票,就可以发给付款方啦!
六、法定许可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时限
0.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理咨询部门
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税务窗口
十、咨询电话:0797-285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