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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征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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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乡居民医保

(一)缴费时间

集中征集期: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定额资助参保人员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3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人员,除有明确规定不设置待遇等待期的情况外,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每人380元。

2、资助参保对象:

(1)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个人不缴费。

(2)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

(3)“六类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两类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以及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士兵、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按有关规定全额资助参保。个人不缴费。

(4)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特别提醒:高校大学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因各省参保政策差异,非江西省内大学生请与学校老师确认是否已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属财政资助对象的原则上在本地区参保。

(三)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

(1)直接扫二维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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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信公众号

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税费服务”-“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可缴费。

                    

2、支付宝缴费方式

登录支付宝,在支付宝“搜索栏”搜索“赣服通”,点击带有“官方”字样的“赣服通”进入→系统自动定位(或手动切换)到寻乌县→在主界面上点击“社保缴存”→认证后进入“江西税务”→选择“我要缴费”中的“医疗保险”→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3、窗口、柜面缴费

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税大厅,农商银行、赣州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以及各村(居)委、医保、农保经办处,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或缴费窗口进行缴费。

通过以上方式无法查询缴费信息的,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经办处核定缴费信息。如您在缴费过程中存在疑惑,可到医保局、各乡(镇)医保经办处、办税服务厅,或致电税务局(0797-2852276)医保局(0797-7202792)咨询。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缴费标准:分为每年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

1、参保人正常缴纳当年度保费才享受财政补贴,补缴不享受财政补贴。

2、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城镇解困脱困对象,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3、根据赣府发〔2014〕38号文件规定,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领取养老金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例如以2023年1月基础养老金标准计算,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3.4元/月。

(二)缴交方式:

参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