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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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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二、政策对象:高校在校生、脱贫劳动力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脱贫户:脱贫户证明材料;

 4.《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⑴企业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⑵个体工商户材料:《营业执照》;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6.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交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县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以银行拨款到账通知为准

十、咨询电话:0797-284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