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农村低保申请初审
二、办理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字〔2003〕113号)
三、办理地点
留车镇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2:00-2: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具备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残疾证;
2.户口簿、身份证;
3.《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6.《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
7.《核对对象的经济状况申报表》;
8.《申请书》;
9.病例材料;
10.农商银行账号。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留车镇便民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留车镇留车街1号
(二)受理: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四)决定:对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不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并告知不予转报的理由。
(五)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城市低保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六)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七)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八)办理结果:《农村低保证》。
(九)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0797-2867262
监督方式:0797-2867012
十一、结果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十二、办理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