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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初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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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二、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三、办理地点

留车镇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200-2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特困供养人员;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医保报销单;

2.身份证和户口本;

3.保险理赔单;

4.低保证;

5.农商银行账号;

6.《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7.《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8.《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七、办理流程

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留车镇便民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留车镇留车街1

(二)受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转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初审转报;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并入户核查。

(四)决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不予转报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初审转报的理由。

(五)制证发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救助金直接打入申请对象账户中;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告知理由。

(六)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七)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八)办理结果:予以补贴或不予以补贴的审批意见。不予补贴的,告知不予补贴的理由。

(九)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标准

收费

十、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0797-2867262

监督方式:0797-2867012

十一、结果领取方式

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十二、办理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