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二、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三、办理地点
留车镇便民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工作日:12:00-2: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特困供养人员;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医保报销单;
2.身份证和户口本;
3.保险理赔单;
4.低保证;
5.农商银行账号;
6.《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7.《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8.《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留车镇便民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留车镇留车街1号
(二)受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转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初审转报;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并入户核查。
(四)决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不予转报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初审转报的理由。
(五)制证发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救助金直接打入申请对象账户中;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告知理由。
(六)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七)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八)办理结果:予以补贴或不予以补贴的审批意见。不予补贴的,告知不予补贴的理由。
(九)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方式:0797-2867262
监督方式:0797-2867012
十一、结果领取方式
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十二、办理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