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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车镇“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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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全镇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2101日-10月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转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森林火险警报。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挂村领导组织实地核查,1.5小时内反馈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启动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镇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林区开展防火宣传,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的有关防火要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国庆”期间防火宣传,及时发布相关防火减灾信息。

2.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严格执行特殊用火“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落实用火责任和措施,加强对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所有护林员、村干部等人员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做到节假日期间有人在岗巡查;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五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国庆”期间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5.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对野外违规用火打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

(三)应急准备

1.镇制定国庆”期间扑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火需要。本镇“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需在929日前报县防火办备案。

2.镇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镇政府分管领导、林业站长和村主要负责人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4.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4名干部值班。各村每天安排一名以上干部值班。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委会在适用时间内每天16:00前通过值班固定电话向镇人民政府防火办报告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镇森林防火值班室及时报告县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一小时报告一次(填写火灾调度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调派镇村干部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火情,镇挂村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扑火专业队和村组干部为第一梯队。以周边乡(镇)半专业队为第二梯队,以县专业队为第三梯队。

2.跨区增援力量。镇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提出申请,请求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四)火场指导

对发生火情的村和地区镇火场指导组成员及时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长:谢文德(副镇长)

副组长:陈雄彬(镇林业工作负责人)

员:全斌

钟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