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转换保障
方式申请公告
为完善中心城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多样化的住房保障需求,打通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转换通道,根据《关于做好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转换保障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转换保障房申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保障性住房为配租房源,均为普通装修成套住房。
配租房源地点:长宁镇大塘坪小区、怡心家园小区。
套型分布:共计100套,(其中两室一厅97套,面积均为50平方,一室一厅3套,面积为22平方)。
二、配租租金标准
(一)公租房电梯房租金标准为:5.1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及电梯维护费),楼梯房租金标准为:4.3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
(二)廉租房电梯房租金标准为:2.34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及电梯维护费),楼梯房租金标准为:1.94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
三、转换保障方式申请对象、条件
公共租赁补贴家庭允许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中的一种保障方式,但不得重复享受。选择转换保障方式对象为在2022年12月份之前已申请租赁补贴对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县城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员;②退伍军人;③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以受理点收到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正常工作时间受理,逾期未报着视作放弃,
五、资料提供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③结婚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工作证明: ①在企业工作的,提劳动合同复印件;②行政事业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③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住房证明:①有私有产权住宅或非住宅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租住公房的,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
六、受理窗口及地址
1.城南居委会地址:长宁街14号
联系电话:0797-2835222
2.城西居委会地址:
联系电话:15770780096(办公电话)
3.中山居委会地址:中山路3号
联系电话:15879785368(办公电话)
4.广场居委会地址:
联系电话:13970746768(办公电话)
5.河东居委会地址:城东老圆盘边金林果业二楼
联系电话:13767777981(办公电话)
6.岳家庄居委会地址:岳家庄大道92号
联系电话:135876723694(办公电话)
7.君水居委会地址:岳家庄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15170768355(办公电话)
8.学习社区居委会地址:学习大道移民二期8栋1楼
联系电话:15979862928(办公电话)
9.强国社区居委会地址:学习大道太湖新村村委会一楼
联系电话:13970779980(办公电话)
10.文昌社区:新东大道总工会一楼
联系电话:13979786178(办公电话)
11.黄岗山社区居委会地址:寻乌县蓝湾半岛西区5栋1单元102室(原老化工厂)
联系电话:18379823055(办公电话)
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