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
(二)征收主体:寻乌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寻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概况: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棚户区改造对稳经济、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效应,使城市棚户区居民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范围内土地、房屋。具体范围以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范围红线图为准。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针对集体土地征收,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等方式进行安置;拆迁农村村民住宅,采取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进行安置;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征收意见主要事项:对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议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大道周边片区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1:汪扬帆
地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97-2847779
联 系 人2:潘志浩
地 址:寻乌县东江源大道1号行政中心1楼
联系电话:0797-2843471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