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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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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

(二)征收主体:寻乌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宁镇人民政府寻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概况: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棚户区改造对稳经济、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效应,使城市棚户区居民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范围土地房屋具体范围以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范围红线图为准。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针对集体土地征收,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等方式进行安置;拆迁农村村民住宅,采取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进行安置;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寻府字〔2020〕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征收意见主要事项: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议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对寻乌县2023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向阳东片区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系 人1汪扬帆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63号

联系电话:0797-2847779

2:潘志浩

    址:寻乌县东江源大道1号行政中心1

联系电话:0797-2843471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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