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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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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推出,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面向全县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2022年高校新生的惠民政策,相关办贷业务将继续在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为广大办贷学生服务。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内的学校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8月1日-8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咨询电话:0797-2831676 (8月1日-8月31日)、0797-2838016 (9月1日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大学本科、专科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由原来的13年延长至15年,最长期限由原来的不超过20年延长至22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2020年新增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LPR<贷款基础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申贷程序

1.网上申请

1.1首次申请贷款:

首次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先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再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1.2续贷:2020年开始,开通了远程续贷,续贷学生只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即可,不需要来现场办理。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建议续贷学生采用这种方式。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贷款—手机认证—填写贷款信息—下一步—贷款资料确认—下一步—同意—选择签订方式(网上签订合同)—下一步—支付宝扫码完成身份认证—确定—等县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开学报名上交手机短信六位数回执码或者学生在线系统打印的贷款回执码。

2.现场审查

2.1首次申请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前往办理点现场审查办理。

2.2续贷未选择远程续贷的学生,需要来现场办理续贷,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签好学生姓名和日期的申请表)前往办理点审查办理。注意:以上证件只需原件即可。

预约办理时间:扫寻乌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维码,如未安装钉钉软件的,先下载安装钉钉软件→注册→扫二维码→加入寻乌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群→在首页搜索并打开“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日期”→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办理助学贷款日期→提交→等待批准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在手机上会收到审批通过信息),在预约的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助学贷款;如果在预约的日期预约人数已满(每天150人),则预约失败,需重新预约办理时间。管理员每天会在钉钉群里公布第二天办理人员名单,请大家务必留意群内消息。

3.签订电子合同(现场签订合同)

助学贷款办理点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合同)。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互相授权,再次办理贷款及有关事宜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

4.确认回执

首贷学生签订合同后,会领取到一张《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去高校报到时必须要交给高校录入。续贷学生通过回执验证短信完成回执录入的,高校可以不要求其提供纸质受理证明。如果未通过回执码验证短信完成回执录入的,学生可以进入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5.关于线上远程办理贷款的几点说明(请续贷学生认真阅读)

①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②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③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借款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

四、贷款发放

贷款将于每年11月中旬发放,回执单上的贷款金额将直接转至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若有剩余资金将保留在贷款生成的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借款学生可在高校资助中心查看学费到账情况。借款学生需在贷款申请后及时登陆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完成相关操作步骤后可以将剩余资金提现作为生活费使用,支付宝使用说明可从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下载查看。

五、贷款偿还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 按年度偿还利息和本金,其中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当期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转入贷款生成的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还款或带银行卡(信用卡、农商银行卡除外)到县学生资助服务股P0SS机刷卡还款。

2.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款,每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通过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转入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即可。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金额。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提出还款申请并完成还款,则无需承担利息。未还清贷款之前,手机号有更换的请及时到贷款系统更新,以便获得信息。

3.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国开行助学贷款数据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违约信息将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给未来生活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请借款学生珍惜信用,按期还款!

六、疫情防控提醒

为做好助学贷款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请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学生,自觉在家隔离14天后再来办理。所有前来办理的学生及学生家长,请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在等待过程中不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