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各项帮扶政策,对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实行“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应贷尽贷”的办法开展教育帮扶工作。2022年上半年,累计发放各项教育资助金共803.764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3741人次。其中发放学前教育幼儿资助金111.1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521人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186.0537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2231人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22.0812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4651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57.92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284人次;免去普通高中学费35.622万元,受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231人次;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123.4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234人次;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免杂费补助资金67.532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58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