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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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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推动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广大家长朋友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生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致全体学生家长朋友

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招生信息。请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地址:http://edu.ganzhou.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赣州教育”)的《中招指南》专栏或属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信息、中职学校招生简章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官方报名渠道报名,不要轻信非官方网站推送的任何招生信息及报名链接(如有疑问,可向属地教育部门和中职学校核实,附件1为2024年全市具有招生资质(含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信息及招生咨询电话)。

谨慎缴纳相关费用。请不要轻信自称有“熟人”帮忙获取学位、享受折扣优惠、报名后返还费用等宣传。请仔细查看学校收费公示栏和招生宣传资料,知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可向属地教育部门咨询了解),并将费用缴纳至学校对公账户,同时妥善保管缴款凭证。

用好监督举报渠道。如发现市内中职学校存在违规招生或收费行为其他第三方公司平台存在违规开展志愿填报、中考查分等行为,请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部门或赣州市教育局投诉举报,并保留好相关凭证。我们将妥善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属地教育部门及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见附件2

其他提醒事项,请查看6月22日赣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致2024年报考赣州市中职学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二、致全市中职学校

规范宣传工作。各校要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公开招生方式,畅通咨询渠道,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规范招生宣传。各中职学校尤其是民办中职学校,如利用自媒体等开展招生宣传,需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宣传内容要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简章一致,严禁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改、删减等篡改。

规范收费行为。各校教育收费要按规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不得收取公示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公办学校教育收费收缴严格执行《江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2〕36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票据使用,规范收费收缴渠道,规范收费管理。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应全部缴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要求。

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中招政策规定,依托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计划管理、录取管理等招生录取全过程工作。要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委托中介或第三方机构招生,严禁违法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严禁“买卖生源”“操纵生源”等行为。要严把招生程序关、资格审查关、招生时间关,切实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三、致全市初中学校

做好政策宣传。要广泛宣传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中招指南》有关中职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动态等,对有志于接受中职教育的学生及家长,要全面、准确宣传好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及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保护学生信息。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向中职学校或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提供学生及家长信息。

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宣传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及未经办学地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技工)学校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任何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学校、任何教师在招生过程中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我局将会同公安等部门,严惩“买卖生源”“操纵生源”等行为。


附件:

1.2024年赣州市具有招生资质(含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信息及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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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赣州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市教育局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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