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3号)精神,现将我园新生预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长宁中心幼儿园(原三二五小学老校区)一楼教室,按招生对象分窗口(以类别)进行预报名。林业大桥以北→教师村→石田心→城北大桥、城北红绿灯、城关小学一线以南河西片县城区域(含三二五村)。小班年龄要求:年龄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健部门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先后顺序招生。当某一类别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余额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入学。第一类:房户一致,即具有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合法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第二类:仅有学区内合法房产:即不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含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第三类:(1)具有学区内户籍:(申报材料: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所需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当年落户不作为入学依据。;②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慰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 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2)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申报材料: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子女。所需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②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第四类:在县城内经商或务工(工作):且实际在学区内居住人员的适龄子女。(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②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 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执行。(符合政策性生源的人员按照《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详情见寻乌教育在线公众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长宁中心幼儿园指定窗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1.按要求将于8月20日之前对预报名各类审核通过拟录取名单,在长宁中心幼儿园美篇公示(关注美篇方式:下载美篇➡️搜索美篇号40699604 ➡️点击关注)。入闱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新生健康入园体格检查。预报名成功后请携带以下材料于当天到长宁中心幼儿园一楼(新生窗口)进行报名缴费工作: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首页、户主信息,幼儿信息三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预报名时必带材料)。②预防接种证明(黄色单)。③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县妇幼保健院体检)。(⚠️缴费时一律在手机上进行缴费工作,不收现金,请各位家长提前在支付宝预存好两千以上的金额进行报名缴费工作。)1.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寻未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人员不得进入校园预报名及参加后续须由家长参与的相关招生工作(如现场派位摇号等)。2.家长步行进入校园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测温,自觉在对应窗口排队并保持一米的间隔距离,做到不扎堆不聚集。3.车辆一律摆放在学校家长接送学生专用停车场或附近停车场。预报名时需用手机预报名信息录入,请家长自带智能手机。本公告中的户口本复印件是指学生所在户口本的户主页、父(母)亲页、学生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