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教育教学的大力支持!
为落实“双减”政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质量,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校家长接送子女上下学难、监管难等问题,发挥好我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我校学生家庭情况,我校拟于本周开展课后服务。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服务原则:坚持自愿选择,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强迫参加; 坚持公益惠民,课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科学合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地安排服务内容。
2.服务对象:有课后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3.服务时间:周日
4.托管内容:推行“1+N”课后服务托管模式,优先安排学生集中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学习交流,参与体育、艺术、科普劳动教育等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和拓展训练,观看有意义的专题影视作品等,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5.托管服务费:根据文件精神,课后托管服务费实行按5元/生/时的标准收取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长计算。若收费标准有变更,调整后执行新标准。
6.其它事项:
(1)学生不随意早退、缺席,有事需提前请假。
(2)学生接受课后服务期间,家长必须保证电话畅通。如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或有极端天气,离校时间有调整时,家长要随时关注学校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接走孩子。
(3)家长必须加强对学生交通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关注学生上下学时间,保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
(4)如您的孩子不需要参加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辅导),请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准时回家,确保学生课后安全。
(5)未尽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附:各年级托管服务课程表
来源:寻乌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