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寻乌县2023年县城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寻乌县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预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新生308人。
预报名时间:
1.线上2023年8月18日至20日;
2.线下2023年8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预报名对象:
实验小学学区内年龄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符合县城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预报名方式:
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原则上线上预报名,政策类和长幼随学类线下预报名。(线上预报名方式见附件《寻乌县学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本校学区范围:
实验小学学区:东门路(新华书店)至沙子头圆盘(岳东路北边路口)以南→中山路(新华书店)至县中医院门前桥以东,马蹄河(长宁桥至林业大桥河段)以东→长宁桥至县中医院门前桥以北。
预报名注意事项:
学校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先后顺序招生。当某一类别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余额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入学。
一、线上报名招生对象类别
1.第一类:房户一致,即具有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合法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仅有学区内合法房产:即不具有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含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
3.第三类:(1)仅有学区内户籍:即具有学区内户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2)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第四类:在县城内经商或务工(工作)且实际在学区内居住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线上报名申报材料
1.第一类申报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
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第二类申报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第三类申报材料
(1)仅有学区内户籍:即具有学区内户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当年落户不作为入学依据);②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②③项相关佐证材料,则按第四类入学。
(2)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子女。
申报材料: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第四类申报材料(以学校核实为准)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线下优待政策类报名
为确保正常的招生入学秩序,各类优待政策类人员子女应按时到校预报名,未按公告中预报名时间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1.现役军人子女在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申报材料: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予以身份认定并出具证明;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在编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县教科体局统一提供身份证明。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复核。申报材料: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寻乌县引进的高层次和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子女、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子女,原则上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实际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安排入学,上级和县级出台人才政策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申报材料: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人才证》或职称证书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教师子女:为使教师安心工作,方便教师接送子女或孙子女(教师本人为独生女户及纯女户的外孙子女)上下学,允许县城学校教师本人子女或孙子女(教师本人为独生女户及纯女户的外孙子女)可在该教师任教学校免摇号就读。县级教学名师子女和非寻乌籍教师子女根据《寻乌县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关于激励非寻乌籍教师在寻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安排入学。申报材料: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信息需能证明任教教师与就读学生关系);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学校为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县教科体局审核。
5.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经县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企业的法人、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高层管理人员(厂长、副厂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和高级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按第一类顺序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申报材料:①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证明材料或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证明或高级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③现居住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资流水;⑤《寻乌县招商引资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招商引资企业其他管理者、务工人员的子女,按有关政策已在城区落户或购买合法房产的,按其户口或合法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不具有县城户籍或合法房产的,按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6.其他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线下“长幼随学”类预报名
1.“长幼随学”对象类别(仅限一年级新生)
(1)第一类:房户一致,即具有县城小学学区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合法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第二类:仅有县城小学学区内合法房产:即不具有县城学学区内户籍但其父母具有县城小学学区内合法房产(含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第三类:①仅有县城小学学区内户籍:即具有县城小学学区内户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县城小学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②在县城小学学区内实际居住(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第四类:在县城内经商或务工(工作)且实际在县城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员的适龄子女。
2.“长幼随学”申报材料
(1)第一类申报材料
①新生及兄(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新生和同胞兄(姐)出生证明③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与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第二类申报材料
①新生及兄(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新生和同胞兄(姐)出生证明③合法房产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第三类申报材料
①仅有县城小学学区内户籍:即具有县城小学学区内户 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但其父母不具有县城小学学区内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报材料:a新生及兄(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当年落户不作为入学依据);b新生和同胞兄(姐)出生证明c父母在县城小学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d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cd项相关佐证材料,则按第四类入学。
②在县城小学学区内实际居住(居住地与已办理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外县户籍随迁人员子女
申报材料:①新生及兄(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新生和同胞兄(姐)出生证明③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第四类申报材料(以学校核实为准)
①新生及兄(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新生和同胞兄(姐)出生证明③父母在县城小学学区内居住凭证及入住佐证资料(如近3个月水、电或燃气缴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④以下材料至少一项: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公告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且仍正常营业);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
线下预报名地点:
从新校门进入,实验小学尚德楼一楼(详见示意图)。
预报名审核公示:
一、8月22日关注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线上查询预报名拟录取名单,如有疑问或无法查询的家长可来学校张贴处线下查询。
二、根据预报名情况上报县教科体局后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摇号录取,后续将在学校公众号发布通告。
其他事项:
1.若学生的户籍地与合法房产分属不同学区,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学区学校申请入学,但不得多校预报名,否则预报名无效。
2.对预登记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本次预登记资格,并由申请人自负相关责任。
3.具体招生程序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为准,未按公告中预报名时间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入学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按招生类别顺序招生,当某一类别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余额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入学。
4.预报名时家长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5.因学校周围道路施工场地较多,线上预报名原则上不来校。线下预报名的家长请注意交通安全,车辆一律在校外停放。
附:寻乌县学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说明(点击进入详看说明)
寻乌县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5日
来源: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