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寻乌县就业帮扶对象一次性创业补贴信息公示(第二批次)
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要求,经帮扶对象本人自主申请,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县就创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对创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有2名初次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帮扶对象符合补贴要求,补贴金额共计1万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股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
举报电话:0797-2847201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