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
的通知》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1.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
2.补贴对象
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可享受。
3.政策时效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优惠政策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5.申请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
6.办理程序
县级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财政部门拨款。
7.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7-2847213。
8.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
(2)《关于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2.优惠对象
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等4个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及其他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3.政策时效
养老保险: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4.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其中养老保险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5.申请材料
《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6.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7.办理程序
(1)失业保险:企业申请→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2)工伤保险:企业申请→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3)养老保险:企业申请→县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
8.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1)失业保险: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7-2847213。
(2)工伤保险:寻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797-7202657。
(3)养老保险:寻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797-7202657。
9.办理地点
(1)失业保险: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
(2)工伤保险: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寻乌县文峰乡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3)养老保险: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寻乌县文峰乡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10.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就业见习补贴[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
2.优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3.政策时效
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
4.优惠政策
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申请材料
见习岗位补贴申请表、生活补助发放表。
6.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7.办理程序
见习单位申请→股室审核→领导审批→银行拨付。
8.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7-2847215。
9.办理地点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大学生见习窗口(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
10.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寻乌县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工作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20〕11号)
2.补贴对象
新招录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寻乌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企业、重点企业。
3.补贴条件
招录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稳定工作满6个月。
4.政策时效
2020年12月至疫情结束或上级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时止。
5.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年研究生10000元、本科5000元、专科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生活补贴。
6.申请材料
(1)工业园区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资金申请表;
(2)寻乌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意见表;
(3)招用高校毕业生员工花名册;
(4)招用高校毕业生员工身份证;
(5)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银行对公账号);
(7)劳动合同;
(8)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
7.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8.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由企业把申请材料提交至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通过亲清赣商线上办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给予退回,材料不齐的,通知企业负责人补齐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上报。
(3)资金兑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政策资金兑付平台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由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在政策资金兑付平台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兑付补贴资金并通知企业。
9.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10.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电话: 0797-2847215。
五、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
(3)《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寻乌县财政局 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寻乌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寻乌县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寻人社发﹝2021﹞130号)
2.补贴对象
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的帮扶车间。
3.补贴政策
对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帮扶对象是指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按年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在重点帮扶村建设的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的按年给予2000元/人补贴)。
4.政策时效
2021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银行账户代发工资流水(至少3个月以上);
(4)吸纳帮扶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务协议);
(5)寻乌县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补贴申请表;
(6)寻乌县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花名册。
6.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7.办理流程
由帮扶车间向县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至帮扶车间对公银行账户。
8.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7-2847201。
9.办理地点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服务股(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
10.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帮扶车间一次性奖励[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
(2)《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5号)
2.补贴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超过10人的帮扶车间。
3.补贴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超过10人的帮扶车间,每超过1人,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该帮扶车间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政策时效
2022年6月9日-2022年12月31日。
5.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银行账户代发工资流水(至少3个月以上);
(4)吸纳帮扶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务协议);
(5)寻乌县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补贴申请表;
(6)寻乌县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花名册。
6.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7.办理流程
由帮扶车间向县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拨付至帮扶车间对公银行账户。
8.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7-2847201。
9.办理地点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服务股(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
10.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
(2)《关于做好2022年度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寻人社发﹝2022﹞78号)
2.补贴对象
脱贫劳动力和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以下简称“帮扶对象”。
3.补贴政策
(1)跨省务工的帮扶对象补贴标准为500元/人·年。
(2)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帮扶对象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年。
(3)县内工业园区企业务工的帮扶对象补贴标准为600元/人·年。(此项补贴为本文件下发后新增)
4.政策时效
2022年6月9日-2022年12月31日。
5.申请材料
(1)寻乌县帮扶对象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企业证明或个人领取企业工资证明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证明。
6.办理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
7.办理流程
个人向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村(居)委会收集材料审核--报县人社部门汇总申报资金--县人社部门审核无误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号。
8.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97-2847201。
9.办理地点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服务股(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
10.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招工补贴[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20〕111号)
2.补贴对象
寻乌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企业、重点企业;中介服务机构。
3.补贴条件
(1)企业吸纳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稳工6个月以上;
(2)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送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稳工6个月以上。
4.政策时效
2020年4月至疫情结束或上级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时止。
5.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寻乌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企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500元/人的招工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再增加200元/人)。
6.申请材料
(1)园区企业、中介机构招工补贴资金申请表;
(2)寻乌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意见表;
(3)新招员工花名册;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
(6)企业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银行对公账号)。
7.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8.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由企业把申请材料提交至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通过亲清赣商线上办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给予退回,材料不齐的,通知企业负责人补齐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上报。
(3)资金兑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政策资金兑付平台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由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在政策资金兑付平台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兑付补贴资金并通知企业。
9.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10.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电话: 0797-2847215。
九、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兑现方式:承诺兑现]
1.政策依据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20〕111号)
2.补贴对象
寻乌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企业、重点企业。
3.补贴条件
对企业与网络媒体签订招工宣传合同的,给予该企业宣传合同的宣传补贴,5000元封顶。
4.政策时效
2020年4月至疫情结束或上级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时止。
5.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寻乌县工业园区首位产业企业、重点企业,由县财政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网络招工宣传补贴。
6.申请材料
(1)寻乌县首位产业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资金申请表;
(2)寻乌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意见表;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工宣传合同;
(5)费用凭证(原件)。
7.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8.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由企业把申请材料提交至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通过亲清赣商线上办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给予退回,材料不齐的,通知企业负责人补齐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上报。
(3)资金兑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政策资金兑付平台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由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在政策资金兑付平台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兑付补贴资金并通知企业。
9.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10.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岳家庄大道161号8单元),电话: 0797-284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