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寻乌县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工作实施方案》寻府办字〔2020〕11号
二、政策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当年新派遣(介绍)员工人数给予500元/人的招工补贴(脱贫劳动力再增加2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当年新派遣(介绍)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稳定工作六个月以上。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派遣(介绍)员工花名册;
4、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中介)协议;
5、对公账号发放六个月工资流水;
6、中介机构招工补贴资金申请表;
7、寻乌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意见表。
六、办理流程
(1)机构申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把申请材料提交至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通过亲清赣商线上办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给予退回,材料不齐的,通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补齐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进行上报。
(3)资金兑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政策资金兑付平台提交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由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在政策资金兑付平台受理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机构兑付补贴资金并通知机构负责人。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岳家庄大道161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 - 12: 00
下午14:30 - 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电话: 0797-284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