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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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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为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人员(需有优惠证或企业劳动解除协议书),居民身份证不能申请。

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需在寻乌县本地。

3、已享受社保补贴满三年社保补贴者不能再次申请,未满三年者可申请继续补贴,直至补满三年。

4、申请人需为4050人员(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有低保证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无需达到上述年龄即可申请。

、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补贴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就业证复印件1份(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照片,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窗办理)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优惠证或企业劳动解除协议书复印件1份

5、本年度社保,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实行先缴后补政策(需先将社保,职工医保缴完,申请前所缴一律不补);

6、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7、社保补贴申请表(正确填写后带上述1-7材料到经营所在地的党群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再交于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1) 申请 符合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 受理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社保补贴业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备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材料缺失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 审核 申请人每年3、6、9、11月份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签字确认是否还是灵活就业人员。

(4) 拨付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将社保补贴名单和代发工资申请及确认单提交银行后,银行按流程将补贴款发放到个人账户。

八、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 - 12: 00

下午14:30 - 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受理地址

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岳家庄大道161号

电话: 0797-284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