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落实正常有序的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92号)文件等规定,市社保中心在省社保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对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费率浮动核算。
2024年4月1日后,各参保单位可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社保单位办事—查询打印—工伤浮动费率查询打印模块查询本单位费率浮动情况,并打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重核)告知书》,参保单位对费率浮动核实无误,依法及时缴费。
各参保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告知后10 个工作日内填报《工伤保险费率重新核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费率重核,我中心将于10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定并告知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保险费率重核,视为无异议。
注:教育、卫生系统由主管局负责通知到位。
咨询电话:0797-2830598
寻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