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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寻乌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费率浮动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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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落实正常有序的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92号)文件等规定,市社保中心在省社保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对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费率浮动核算。

202441后,各参保单位可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社保单位办事—查询打印—工伤浮动费率查询打印模块查询本单位费率浮动情况,并打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重核)告知书》,参保单位对费率浮动核实无误,依法及时缴费。

各参保单位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告知后10 个工作日内填报《工伤保险费率重新核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费率重核,我中心将于10个工作日内重新核定并告知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保险费率重核,视为无异议。

注:教育、卫生系统由主管局负责通知到位。

咨询电话:0797-2830598

附件1.工伤保险费率重新核定申请表

寻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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