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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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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619日至817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就业中心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92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就业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整改

县就业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坚持系统整改,整体推进。

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后,县就业中心立即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会精神。925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思想认识,形成上下统一抓整改的工作合力。

成立了以县就业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县就业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寻就创发2023〕8号),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四类11方面24个具体问题,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2个,已制定62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立行立改29条,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5条,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18条,12月21日前完成整改9条,长期坚持1条。

二、强化政治担当,逐条整改见成效

截至20231220日,巡察反馈的11方面2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2个,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小组会议、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制定并完善了本中心学习计划,制定了本中心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了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活动,实现了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召开班子会和党小组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农民工工作、就业创业等重要论述和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实践水平。

2)关于“学习不够入脑入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3+X”集中学习模式,每次党小组会议都集体学习了一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一段党章党规、讲一个红色故事,并安排若干名党员作中心发言。同时,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现场教学、观看红色电影、微党课等提升学习吸引力和学习成效。二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9月份开始,组织召开机关干部会3次和党小组会4次,各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点评。会后,各位党员同志均撰写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提升了学习成效。三是加强“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并于11月29日在党小组会上开展了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书面测试,进一步巩固了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熟悉程度。

3)关于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资料逐个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小微企业指派3人以上工作人员入户实地调查,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企业资质,对调查情况形成纸质报告,及时召开贷款评审会讨论决定。二是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放宣传资料、入企宣讲等方式进行宣传,登记前来咨询的小微企业,了解企业资质,对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企业进行登记申报,以扩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享受范围。

4)关于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把关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符合个人贷款申请条件的对象,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创业项目经营及反担保人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贷前调查意见;对申请20万元以内的,实行两级审批的简易程序;对申请20万元以上的,召开贷款评审会,在贷款评审会通过之后再推荐到银行放款。二是加强对贷款户运营主体的监管,对即将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提前1个月电话告知,到期未归还的上门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对到期1个月仍未归还的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依法进行催收。

5)关于对第三方就业培训机构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第三方培训机构场地不达标和场地投影设施简陋问题。截至10月30日,承接培训项目的两家培训机构均已按中标响应协定面积进行扩容,均已达到协定面积。对两家培训学校的教学辅助设备现场督查和指导,均已更新完善,达到培训教学要求。二是针对第三方培训机构在县就业中心办公楼四楼开展培训问题。9月30日前,县就业中心办公楼四楼已责令清场。三是针对第三方培训机构师资力量不足问题。县就业中心就业培训负责人员对承接培训项目两家培训机构师资方面约谈指导,并通过开班审核、现场巡查、视频抽查对培训班师资力量进行督查,截至10月30日,所有培训班期均已配备2名老师,不存在授课老师连续白班晚班同时上课情况。

6)关于对参训人员身份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培训参训对象身份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自9月28日以来,县就业中心培训负责人员对举办的24期就业培训班每班期开班参训人员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身份信息通过人社一体化系统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核查,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核减,确保了参训对象的合规性。二是在10月10日,县就业中心就业培训业务分管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召集承接培训项目的两家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召开县委巡察反馈就业培训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会上通报了参训人员身份把关不精准等问题,并就做好培训整改工作作出工作部署和要求。

7)关于工作落实搞变通”问题。

整改情况:对扶贫车间房租补贴进行梳理排查,并将扶贫车间房租合同载明的房租费用按补贴标准计算出应补金额,再与申报补贴及拨付的实际补贴金额进行比对。10月15日,经过全面梳理扶贫车间房租补贴申请材料,核对扶贫车间房租合同与申报开具房租发票,2020年对87家次扶贫车间统一按照场地租金实际费用的60%的标准核定场地租金拨付补贴,其中79家次扶贫车间按照场地租金实际费用的60%开具税票,按税票核定拨付补贴;8家次扶贫车间按照场地租金实际费用的100%开具税票,按税票的60%核定拨付补贴,产生了两种申报材料同一核定标准的房租补贴方式,均按照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60%标准给予补贴并拨付到位。

8)关于材料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就业中心负责帮扶车间补贴业务分管和股室负责人对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工作要求,实行双人经办审核,提高审核质量。二是截至11月15日,县就业中心制定并印发《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申领指南》,派员对全县31家正常运营帮扶车间入户走访并发放申领指南,指导规范申报。三是截至10月30日,县就业中心联合所属乡镇和县乡村振兴局对2023年度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由乡镇和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审核车间运营主体及建设地和吸纳帮扶对象身份真实性,由县就业中心和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审核工资银行流水、协议合同和补贴标准,并对已申报补贴的车间上门现场核查,确保补贴精准发放。

9)关于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和就业创业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在中心大楼内院楼梯通道和墙面增加布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栏,营造学习宣传主流思想的浓厚氛围。三是把对党绝对忠诚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关于统计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9日,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组织各股室业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提升统计业务水平。二是制定并完善了本中心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将学法列入机关干部会、班子会学习内容。自9月份以来,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11)关于设备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安全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或处理过的涉密文件和涉密信息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将涉密文件安全转移到涉密单机电脑中存储、处理。二是对所有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外设设备、移动存储介质、打印设备等进行登记造册,详细登记设备类型、品牌名称、主要用途、使用人姓名及部署位置等具体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对所有非涉密计算机规范粘贴了“非涉密计算机禁止处理涉密信息”保密提示标识。

12)关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全文。二是建立保密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了2023年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及时消除保密风险点,筑牢保密防线,并及时向县国家保密局报送了自查自评报告,接受上级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3)关于“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醉·醒》,传达县纪委关于干部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告诫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酒驾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制定了《2023年度就业创业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改进,同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的监督,教育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坚决消除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法纪之弦。

14)关于“为民服务的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4日,开展“2024届寻乌职校见习生洽谈会”;9月11日开展“2023年秋季寻乌客服企业进校园宣讲会”。截至9月底共有60名职校学生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二是9月以来,邀请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到赣州各大中专院校参加毕业生双选会6场。三是9月以来,开展“2023年秋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023年金秋招聘月移民区专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招聘会4场。四是12月8日,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进行了礼仪服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1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治理,规范完善记录会议时间、主持者、参会者、记录者等信息,避免出现涂改、增记现象。二是做好贷款评审会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地记录贷款对象的评审情况。三是针对培训成效验收机制不完善,培训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方面是9月28日以来,县就业中心就业培训负责人员对举办的24期就业培训班每班次均落实不少于2次现场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并通过发放培训问卷调查、培训满意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培训结业学员的培训成效进行评估了解,根据培训成效如实记录评估验收表。另一方面是截至12月21日,县就业中心已分别组织有取证意愿的养老护理员、育婴员培训班3期62人培训学员报名参加赣州市第三方技能鉴定,其中1期27人已考取中级保育员技能等级证书,其余2期35人现已进入市技能鉴定机构排班考核阶段,以专业考核检验培训成效。

16)关于对岗前培训补贴把关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参训对象身份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截至目前,县就业中心已建立完善对培训参训对象身份核查机制,对岗前培训人员均已通过人社一体化或社保(万达)信息系统的养老参保、失业参保、工伤参保数据比对,核准身份后再同意审批开展培训活动。二是针对违规培训补贴资金追回问题。截至10月11日,已全部追回违规培训补贴资金并汇入指定账户。三是针对就业培训补贴把关不力问题。自9月28日以来,县就业中心对就业培训资金完善了审核审批流程,建立了双人经办、财务复核、股室负责人审核、业务分管负责人审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及人社主管部门核定报备的培训资金审核机制。

17)关于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7日,已将违规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追缴到位。二是完善审核机制,规范惠企资金管理,对资金申请材料层层审核把关,填补审核漏洞。针对部分高校专科毕业生存在继续升学的可能性,依托学信网平台定期复核验证补贴人员身份信息,防止在读生申请补贴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因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审核不严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抓好就业各项工作,维护就业资金安全。

18)关于应收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企业或单位历史遗留应收款项问题。9月26日,县就业中心向县财政局提交《关于申请财政资金用于巡察整改历史遗留应收款项问题的请示》,并按程序报批,结合县财政部门反馈意见,县就业中心已按要求完成长期应收款项的核销工作。二是针对历史遗留个人应收款项问题。10月17日,已全部追回个人应收账款并汇入指定账户。三是针对账务长期挂账管理问题。11月30日,已出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并加强对财务往来款项的监督和管理。

19)关于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完善了本中心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强化理论学习,树牢政治意识。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11月21日,组织开展了巡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下达,与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同步考核,与先进个人同步评比表彰,推动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提升”。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列入年度中心班子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内容。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11月9日,安排党务工作者到县委组织部学习。

20)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县就业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了13条决策制度,推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运行。二是在班子会等会议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严格执行其他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最后表态的程序。

21)关于党建工作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小组会议、班子会议等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学懂弄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务知识。二是安排党务工作者于11月9日到县委组织部学习党务工作相关知识,并就党小组如何开展组织生活并开好组织生活会等向县委组织部的领导进行了请教,提升了党务知识储备。三是安排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小组会议等党务工作。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9月份起,已严格按“3+X”集中学习模式组织召开了4次党小组会议。二是于1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农民工工作、就业创业等重要论述和批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实践水平。

23)关于党员后备力量培养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了1名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并向县人社局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党外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24)关于问题整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培训巡查记录不完整问题。自9月28日以来,县就业中心举办就业培训班共24期,均已落实每班次不少于2次现场巡查并如实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二是针对公益性岗位顶岗替岗问题。一方面县就业中心对巡察发现的顶岗替岗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清退,并指导属地乡镇加强对所辖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重点对履职情况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县就业中心组织人员力量对公益性岗位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核查方式开展核查,对发现存在顶岗替岗、不履职取酬的一律予以清退。10月初,组织相关人员电话抽查本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142名人员履职情况;10月17日,通过派员参加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百日督导”专项行动,将公益性岗位管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11月1日起,开展本部门公益性岗位专项督查,对长宁镇、澄江镇、留车镇、文峰乡、晨光镇、南桥镇、水源乡、菖蒲乡、项山乡等部分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履职情况及台账资料。

(二)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第三方就业培训机构监管不力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点评和处置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单位会议室免费给培训机构用了50期问题。9月30日前,县就业中心办公楼四楼已责令清场。二是针对扶贫车间房租超标准补贴问题。对扶贫车间房租补贴进行梳理排查,并将扶贫车间房租合同载明的房租费用按补贴标准计算出应补金额,再与申报补贴及拨付的实际补贴金额进行比对。10月15日,经过全面梳理扶贫车间房租补贴申请材料,核对扶贫车间房租合同与申报开具房租发票,2020年对87家次扶贫车间统一按照场地租金实际费用的60%的标准核定场地租金拨付补贴,其中79家次扶贫车间按照场地租金实际费用的60%开具税票,按税票核定拨付补贴;8家次扶贫车间按照场地租金实际费用的100%开具税票,按税票的60%核定拨付补贴,产生了两种申报材料同一核定标准的房租补贴方式,均按照不超过实际房租费用60%标准给予补贴并拨付到位。三是针对就业补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自9月28日以来,县就业中心就业培训负责人员对举办的24期就业培训班每班期开班参训人员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身份信息通过人社一体化系统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核查,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核减。对就业培训资金完善了审核审批流程,建立了双人经办、财务复核、股室负责人审核、业务分管负责人审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及人社主管部门核定报备的培训资金审批机制。11月6日,县就业中心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业务分管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均已逐一约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指出问题症结和短板弱项,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重视,并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落实每项整改措施并常态化坚持。

2.关于应收款项长期未清理的点评和处置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企业或单位历史遗留应收款项问题。9月26日,县就业中心向县财政局提交《关于申请财政资金用于巡察整改历史遗留应收款项问题的请示》,并按程序报批,结合县财政部门反馈意见,县就业中心已按要求完成长期应收款项的核销工作。二是针对历史遗留个人应收款项问题。10月17日,已全部追回个人应收账款并汇入指定账户。三是针对账务长期挂账管理问题。11月30日,已出台《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并加强对财务往来款项的监督和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全部工作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门经常性课程常抓不懈,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形成长效学习机制,以上率下,真学真用,真正达到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和民生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指导实践,精准落实各类就业政策,为用工企业和有就业需求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就业服务和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把对党绝对忠诚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记宗旨使命,严格要求,恪守职责,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充分发挥党建促业务的作用,扎实开展好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推动业务发展,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年轻党外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拓宽为县内企业招工思路,着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警示力度,从严把关各类就业补贴,创新对就业补贴对象的审核把关方式方法,持续精准落实好就业帮扶政策,统筹安排好就业培训工作,注意防范就业培训领域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就业创业领域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精准发放。

(五)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梳理提供充分有力的佐证资料,层层审核,全面整改销号。同时,构建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巡察整改反馈的具体问题,分门别类、扎紧制度“篱笆”,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2847213;电子邮箱:xwxldj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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