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龙廷乡龙廷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府文〔2023〕2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龙廷乡龙廷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改造提升龙廷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功能室,其中粉刷墙面2800平方米,铺贴地面瓷砖550平方米及完善其他配套设施。
四、建设地点:寻乌县龙廷乡龙廷村。
五、项目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对口支援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请接文后,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同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节能各项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七、项目代码:2301-360734-04-01-42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