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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
索 引 号:
B00400-2024-6183733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4-0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食品生产安全法律宣传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访问量: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设必要的食品无害化处理和销毁设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规定使用政府建设的设施对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