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政府根据公平性和引导性相统一、补助金额低标准起步的原则,在试点期间采用“托底补助+激励补助”相结合的模式,由村集体经济对各试点村已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进行补助。
补助方式 |
补助对象 |
补助金额 |
托底补助 |
试点范围内享受脱贫户及三类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政策的人员 |
每人每年10-20元区间 |
激励补助 |
缴费 400 元-1000 元档次人员 |
每人每年10-20 元区间 |
缴费 1500 元-3000 元档次人员 |
每人每年30-40元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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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4000 元-6000 元档次人员 |
每人每年50-60 元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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