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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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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政府根据公平性和引导性相统一、补助金额低标准起步的原则,在试点期间采用托底补助+激励补助相结合的模式,由村集体经济各试点村已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进行补助

补助方式

补助对象

补助金额

托底补助

试点范围内享受脱贫户及三类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政策的人员

每人每年10-20元区间

激励补助

缴费 400 -1000 元档次人员

每人每年10-20 元区间

缴费 1500 -3000 元档次人员

每人每年30-40元区间

缴费 4000 -6000 元档次人员

每人每年50-60 元区间


政策咨询单位:赣州市寻乌县社保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797-2830596

政策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新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