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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镇人民政府镇长吴九生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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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中共寻乌县委组织部委托,中共寻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寻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5月28日至6月11日,对吴九生同志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寻乌县晨光镇人民政府镇长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寻乌县晨光镇人民政府和吴九生同志对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共寻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寻乌县审计局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吴九生同志任职情况
    晨光镇辖21个行政村,总面积180.3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382.76公顷,林地用地面积498公顷。共20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7403户,总人口27009人。晨光镇内设以下5个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晨光镇下设以下2个事业单位:晨光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晨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晨光镇共有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29名,事业编38名,2020年财政实际负担人数62名,其中:在编在职人数57人,包括行政人员2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35人,大学生村官1人,三支一扶4人;基层公共服务专岗3人、离退休13人、聘用人员5人。
    吴九生同志于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担任党委副书记、晨光镇人民政府镇长,负责晨光镇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
    (二)审计范围和内容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16年6月至2021年2月,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对象范围为吴九生同志任职期间内履行经济责任所涉及的晨光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经济决策情况;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和吴九生同志本人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审计期间,审计组未收到涉及吴九生同志有关经济责任情况的举报电话和信件。
    (三)审计方法
    本次审计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审计组2021年5月28日进点后,召开了审计进点会,张贴了审计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审计监督电话。查阅了吴九生同志提交的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查阅了涉及吴九生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重点审计了晨光镇人民政府2016年6月至2021年2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访谈、听取了晨光镇部分班子成员的意见。
    二、乡政府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一) 财务收支情况
    2016年6月至2021年2月晨光镇人民政府经费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收入合计8062.3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001.38万元,其他收入60.96万元。支出合计6030.91万元,其中:经费支出563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0.7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6.56万元),拨出经费391.39万元。上述期间收支相抵,结余2031.43万元。
    (二)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吴九生同志任职期间,从2015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情况看,该单位资产由任期初(2015年10月,下同)的380.4万元增长到本次审计截止月份(2021年2月,下同)的1473.66万元,增幅287.4%;负债由任期初的237.74万元减少到本次审计截止月份的222.27万元,减幅6.51%;净资产由任期初的142.66万元增长到本次审计截止月份的1251.39万元,增幅777.18%。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6月至2021年2月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26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0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6.53万元,交通费60.91万元,招商引资、争取项目支出2.13万元,会议费74.32万元,培训费3.56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销手续不规范发票10.34万元
    抽查发现:2020年报销附件不齐全发票10.34万元,如:2020年付2016-2018年度计生工作用餐4.99万元报销往年度支出费用且无经办人签字。
    (二)镇政府经费支出-办公耗材等费用报账手续不规范
    抽查发现: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办公耗材费12.82万元未附业务(流水)明细记录等佐证材料,如:日期、经办人签字等。
    (三)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
    晨光镇2018年一般预算支出为1163.5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330.29万元;2019年一般预算支出为1144.31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403.13万元;2020年一般预算支出为1197.96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482.54万元。
对上述问题,吴九生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四、总体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吴九生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优化产业结构,服务和改善民生,较好地推进了该镇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履职,努力推进重点工作
    吴九生同志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全力防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全力实现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稳步推进,提升了城乡品位和形象。
    (二) 重要事务注重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
    吴九生同志任职期间,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审计抽查表明建设工程等经济决策事项,决策程序总体上合法、合规。
    但经过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报销手续不规范发票,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对上述问题,中共寻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寻乌县审计局已向晨光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中共寻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寻乌县审计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