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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乡人民政府乡长彭春萌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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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有关规定,寻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4日至6月15日对彭春萌同志任丹溪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中共丹溪乡委员会、丹溪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寻乌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
    丹溪乡辖10个村9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4758人,党支部(村、社区及机关)13个、党员385人。
    丹溪乡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有便民服务中心及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6月,核定人员编制55名(行政22名、事业33名)。实有人员44名,其中:在编在职42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
    彭春萌同志于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丹溪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盘工作,兼管计划、财贸、审计、争资争项等工作。
    (二)主要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彭春萌同志任职期间,带领丹溪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制定丹溪乡发展规划,落实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社会目标任务。一是筑牢疫情防线,落实“外防输入,内防传染”的疫情防控措施,通过网格化全覆盖、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加强设卡检疫检验、加大宣传科普力度、禁止聚集活动、卫生整治及消毒等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是始终把产业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推进产业转型,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茶叶、油茶、红薯、山花李等特色产业带动了全乡积极发展,共创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0个。三是积极推动工业经济发展,2020年乱罗嶂风力发电厂实现发电量1.4亿度,岑峰酒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销售额不断提高,新飞、鑫磊和林氏三家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云丰毛竹林专业合作社持续稳定发展。
    2.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
    彭春萌同志任职期间,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结合实际,制定、执行适合自身特色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思路。一是产业结构上,稳定产业扶持政策,突出抓好茶叶、油茶、红薯三大特色产业。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上,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村残垣断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整治,共计拆除“铁皮棚”4.5万平方米,简易房0.39万平米,清理乱堆乱放1000多处,着力提升了农村宜居程度。三是社会事业保障上,丹溪乡各项惠农强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使低收入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3.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
    彭春萌同志任职期间,丹溪乡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按规矩办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在车辆使用、公务接待、电话使用等方面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制度,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和透明的“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任职期间的脱贫攻坚成效。
    丹溪乡总人口14327人,其中农业人口13855人。列入“十三五”规划的贫困村5个,规划外深度贫困村0个。彭春萌同志任职期间,丹溪乡夯实脱贫攻坚基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紧扣“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目标要求,创新举措,真抓实做,全面完成核心指标,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要求,至2020年底剩余6户贫困户17人全部脱贫,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5.任职期间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情况。
    丹溪乡人民政府财务由寻乌县会计中心统一核算。
根据县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报表反映,丹溪乡人民政府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2714.47万元。同期,行政支出2607.83万元,任职期间经费结余106.64万元。
在资产负债方面,截止2021年6月30日,丹溪乡人民政府乡本级资产总计1475.35万元;乡本级净资产总计1398.82万元;乡本级债权总计77.22万元;乡本级债务总计76.53万元。
    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2016年7-12月1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29万元);2017年度22.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0.99万元);2018年度30.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08万元);2019年度30.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3.91万元);2020年度2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6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93万元);2021年1-6月18.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
    二、审计范围和内容
    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是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对象范围为彭春萌同志任职期间内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和彭春萌同志本人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本次审计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审计组2021年6月4日进点后,张贴了审计通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审计监督电话,查阅了丹溪乡2016年至2021年涉及彭春萌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审计期间,审计组未收到涉及彭春萌同志有关经济责任情况的举报电话和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界定
    (一)多付工程款
    2019年11月,硬化高峰村田子里高峰小组村组道路工程,多计场地建设费2.5万元。
    (二)未按规定筹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
    2016年7月25日和2017年1月11日,丹溪乡农综站分别收取赖家远现金存入“一事一议”自筹资金1.35万元、乡财政所拨来2016年度彭溪等一事一议筹资款2.48万元。但收取的自筹资金2.48万元实际为农业服务中心账上其他资金,由农经站拨付到各村报账员账上。
    (三)大额、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债权
    丹溪乡农经站报表反映,2020年5月底大额、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债权218.2万元。
    丹溪乡政府经费账反映,2020年5月底其他应收款往来单位90个,净额75.38万元,长期挂账未收回。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设立过渡户,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丹溪乡村账存在登记账簿时记账凭证未附相应原始凭证;领款单上没有领款人签名,记账凭证合计栏未登记合计数等问题;以及丹溪乡人民政府违规设立过渡账户和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
    四、总体审计评价意见
    彭春萌同志任职期间,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较好的履行了经济责任。但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工程项目监管不规范,多付工程款、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不规范、大额往来长期挂账、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寻乌县审计局已向丹溪乡政府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工程项目监管。
    (二)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严格遵循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办法。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中共寻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寻乌县审计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