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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评估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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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质量和执行效力,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评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民互动-征集调查”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1142734303@qq.com 。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城北圆盘边,邮编342200,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字样。

四、联系电话:0797-2847779

五、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城北圆盘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1130日。

附件1. 《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2. 《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说明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20241115



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寻乌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说明


(编辑:冯炜  初审:黄伟伟  复审:李志林  终审:赖平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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