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近年来,我县城镇土地规划、利用状况和经济发展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现行的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仍沿用2018年批准的标准,与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不相适应。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公平税负,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现状,我县拟对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就《寻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表(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7日,在此期间,欢迎全县纳税人及社会各界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
一、县税务局通过走访走访相关专业人士、企业、个体户和单位,通过各种面对面交流沟通方式,直接收集相关意见反馈。
二、联系电话:0797-2852291
三、电子邮箱:jxxwswj@163.com
四、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城北三路10号
附件:1.寻乌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表(征求意见稿)
2.国家税务总局寻乌县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寻乌县税务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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