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市民环保意识,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费运行模式和营运成本等因素,我委起草了《寻乌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居民、商户、企业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寻乌县发改委(邮政编码:342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寻乌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寄至:xwxfgw2848556@163.com。
附件2:关于《寻乌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