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空间管控的明确要求。河湖划界的完成,为河湖问题认定整改、水域岸线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寻乌县水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并满足寻乌管理现状的原则,完成了全县60条河流及市政公园人工湖管理范围划界,草拟了《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流域面积10-50KM2河湖划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县征求意见,特别是请管控范围附近的朋友们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
解读单位:寻乌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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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流域面积10-50KM2河湖划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流域面积10-50KM2河湖划界的通告说明
寻乌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