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乌县非遗工坊项目第二期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寻乌县非遗工坊项目第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原则同意实施寻乌县非遗工坊项目第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1-360734-04-01-488734)。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幸福小镇非遗工坊体验、展销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皮雕、木雕工坊生产环境的重新规划与修整,规模化提升所需工具设备购置及展陈设施等基本设置的购置。二是寻乌县文峰乡岗背村建立竹编工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村里原来建筑改建竹编生产培训中心、竹编展销中心、库房等。
三、建设地点:寻乌县文峰乡岗背村。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82.94万元,资金来源于2023年度深圳市支援合作寻乌县帮扶资金。
五、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
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