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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政务公开月报(2023年第11期)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02 17:26:33

寻乌县政务公开月报

202311

寻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2312

[工作动态]

    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培训内容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后台操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要求等,会议通报了当前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狠抓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要强化督查问效,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基本情况]

●截至20231130日,寻乌县在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1万余条,其中11月份公开政府信息3076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网络问政2条、“我为政府找错”0条。

[存在问题]

    ●此次网站、政务新媒体监测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发布信息较少的单位及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桂竹帽镇、吉潭镇、项山乡、丹溪乡。

[特色亮点]

①水源乡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法律要求,结合水源乡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确保大厅工作人员全面熟练掌握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载体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目录,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

②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抵御毒品的能力及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毒、禁毒意识。县公安局民警深入辖区公园、商户、超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当前新型毒品种类、毒品对个人和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造成的危害,鼓励大家自觉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如若发现吸毒、贩毒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③长宁镇组织开展志愿者大走访活动。为深入了解农村群众的生活状况,进一步拉近与村民的距离,长宁镇组织志愿者大走访活动。志愿者们上门入户耐心地与群众交流,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如对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关注,志愿者们详细记录了这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进行改进。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

[应知应会]

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汇编

一、什么是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二、什么是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三、公开的主体都有哪些?

三类机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如气象局以及银监会等);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以及公共交通等行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参照本《条例》执行。

四、组织机构信息

1.机构职能信息

问题:您单位有哪些室,XX室主要职能是什么,我有XXXX事项需要咨询哪个室……

回答:依“三定”方案明确的机构职责回答,此内容各乡(镇)、各单位已经公开到了政府网站机构职能专栏,答复的时候,请按照已公示内容答复。路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XXX-组织机构-机构职能。

2.领导信息问题

问题:能否公开详细的领导个人简历?

回答:不能,仅且必须公开领导个人照片、分管工作、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任现职情况,如202x年至今任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xx局局长。xx局长信息已在县政府网站xx局领导简历及分工专栏公布。

五、依申请公开接受渠道指引

问题:我需要通过依申请公开获取XXX信息,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答:除乡(镇)、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外的单位,均可用1-3种方式我们提供以下四种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线上申请)。可以访问寻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nwu.gov.cn/xwxrmzf/index.shtml),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入口在线填写申请,并选择XXX单位,然后提交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邮寄地址是XXXXXXX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可通过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是0797-XXXXXX,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线下申请)。可以在法定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到(该地址)提出申请

4.政务公开专区申请(特殊情形)。各乡)、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的答复,还有一个申请方式是在政务公开体验区(即“政务公开专区”)填写《政府信息申请表》。要明确答复相应的地址。

六、依申请公开答复时限

1.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依申请公开的补正时间是7个工作日。

七、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一般是进行咨询或者依申请公开获取政府信息的,会根据获得信息的质量进行测评不排除测评机构会以申请人的身份来进行此项测评的情况除了口头答复外,必须书面答复,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回复,政府信息申请答复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请参照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里的《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http://www.xunwu.gov.cn/

xwxxxgk/zfxxgkzd/202203/a71da90afe2a4107b7727ec9979e289e.shtml)。

八、政务公开专区

)、县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接听电话可能会提以下问题。

1.问题:政务公开体验区具体位置在哪?

回答:按照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地址答复,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XXXX号,详细到具体的门牌号,没有门牌号的,尽量表述详细、准确。

2.问题:联系电话是多少?

回答:0797-XXXXXXX需要与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布的电话号码相同

3.问题:什么时候上班,或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或几点到几点上班?

回答:需要与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布的时间相同

4.问题:政务公开体验区能获取什么信息或提供什么服务?

回答:提供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

九、公开机制建设

问题:想了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哪个单位?

回答: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案例分析]

袁某诉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袁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案情】2014515日,袁某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关于四方区双山村377号房屋及宅基地建筑层数、建筑结构、面积、具体位置的航拍测绘图”。2014530日,市国土房管局作出《关于袁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告知书》,告知袁某宅基地档案是该机关在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专业档案资料,查询该资料需到房地产档案馆缴费查询。袁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告知书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重新作出答复。20141223日,市国土房管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袁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袁某不服,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房管局提交的证据无法说明其在收到袁某的申请后,如何履行的检索义务,其提交的“情况说明”也无法表明市国土房管局具体的检索时间、检索范围、检索方法等,不能证明市国土房管局尽到了合理的检索义务。因此,市国土房管局在此基础上作出袁某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复缺乏证据支持。故判决撤销市国土房管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照袁某的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评析】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公民相对于公权力来说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这种信息占有的不对称更加突出。为保障公民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主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应当对其是否尽到合理的检索义务负举证责任,而不能笼统地以情况说明的形式作出信息不存在的答复意见,行政机关在未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工作要求]

1.务必坚持“三审三校”制。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布的信息质量,做到定人定责,不能因为须发布信息多就将权限开放给所有人,且不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导致出现信息公开问题频发。

2.务必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制定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杜绝错敏词等问题。

3.务必对表省市要求执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表省市政务公开要点,全面、迅速整改存在问题,查缺补漏。要全面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摆放在已公开的固定电话旁,确保办公室人员及值班人员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知识,100%通过第三方检查。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

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主动公开

本月依申请公开数

本月网络问政答复数

累计总条数

本月发布数

1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925

37

1

0

2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83

52

0

0

3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202

28

0

0

4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468

49

0

0

5

县公安局

3097

33

0

1

6

县民政局

1369

42

0

0

7

县司法局

1787

39

0

0

8

县财政局

7820

35

0

0

9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857

37

0

0

10

县自然资源局

3582

41

0

0

1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76

23

0

0

12

县交通运输局

973

40

0

0

13

县水利局

1612

31

0

0

14

县农业农村局

1555

27

0

0

15

县林业局

1729

27

0

0

16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5760

33

0

1

17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413

35

0

0

18

县审计局

1959

36

0

0

19

县统计局

950

46

0

0

20

县应急管理局

1306

33

0

0

21

寻乌生态环境局

2204

41

0

0

2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42

53

0

0

23

县城管局

2373

35

0

0

24

县商务局

2956

35

0

0

25

寻乌工业园区管委会

1558

33

0

0

26

县乡村振兴局

1764

44

0

0

27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172

39

0

0

28

县交管大队

2419

32

0

0

29

县行政审批局

3366

29

0

0

30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746

33

0

0

31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寻乌分局

713

32

0

0

32

县气象局

1148

33

0

0

33

县烟草专卖局

1668

26

0

0

合计

71952

1189

1

2

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序号

各乡(镇)

主动公开

本月依申请公开数

本月网络问政答复数

累计总条数

其中本月公开数

1

长宁镇

4176

72

0

0

2

文峰乡

3660

46

0

0

3

南桥镇

2944

28

0

0

4

留车镇

4201

165

0

0

5

吉潭镇

3568

13

0

0

6

澄江镇

3985

35

0

0

7

晨光镇

4286

41

0

0

8

三标乡

4026

35

0

0

9

桂竹帽镇

4446

12

0

0

10

菖蒲乡

2300

41

0

0

11

龙廷乡

3296

34

0

0

12

丹溪乡

3276

19

0

0

13

项山乡

3557

18

0

0

14

罗珊乡

2633

41

0

0

15

水源乡

4760

40

0

0

合计

55114

640

0

0

[问政江西办理情况]

2023111日至1130

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办理单位

转办帖文(件)

回复帖文(件)

回复率

及时率

二次转办件数

不满意件数

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1

1

100%

100%

0

0

县城投集团

1

1

100%

100%

0

0

菖蒲乡人民政府

2

2

100%

100%

1

1

县教科体局

1

1

100%

100%

0

0

县农业农村局

1

1

100%

100%

0

0

[问政赣州办理情况]

2023111日至1130

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办理单位

转办帖文(件)

回复帖文(件)

回复率

及时率

二次转办件数

不满意件数

南桥镇人民政府

1

1

100%

100%

0

0

县城市管理局

3

3

100%

100%

0

0

县住建局

3

3

100%

100%

0

0

长宁镇人民政府

3

3

100%

100%

0

0

县公安局

2

2

100%

100%

0

0

桂竹帽镇人民政府

1

1

100%

100%

0

0

县交通运输局

1

1

100%

100%

0

0

县林业局

1

1

100%

100%

0

0

县人社局

2

2

100%

100%

0

0

市医疗保障局寻乌分局

1

1

100%

10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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