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府办字〔2023〕8号
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寻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寻乌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3日
寻乌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聚焦“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四大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寻乌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法律法规修订、行政权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全面公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社区管委会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优化试点领域标准目录。6月底前,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社区管委会结合自身职能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式管理。3月底前,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社区管委会全面梳理本单位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保障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围绕“双一号”工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五)强化涉及数字经济发展的信息公开。围绕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健全寻乌县数字经济特色优势和未来产业指导目录;全面梳理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县级数字经济政策、项目清单,集中公开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深入解读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六)强化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打响“寻速办、乌差别”营商环境品牌。全方位梳理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政策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清单,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七)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改革,试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服务“一体化”等改革,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流程、办事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围绕便民利企目标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九)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切实履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注重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高质量起草解读材料。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主要领导解读、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高标准制作解读产品。2023年,全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率要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全面推广数字电视政务公开平台,确保全县行政区域“全覆盖”。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四个一”企业帮扶工作队开展税费、社保、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重点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相关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四、围绕及时真实目标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
(十一)及时准确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坚持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各类突发事件最新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二)密切关注突发事件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牵头单位: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五、围绕方便群众规范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十四)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信息。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河湖长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共领域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五)优化重点领域子栏目设置。优化、细化各领域子栏目设置,结合实际设立政策文件、工作推进、项目进展、政策落实、执法信息等子栏目,提升信息发布精准率,方便群众查询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六、围绕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十六)着力加强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新要求,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3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流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公开的随意性”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通报上网发布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3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十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模板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社区管委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管控。通过第三方软件监测功能,实现对我县政府网站和所有政务新媒体的动态监测管理,第一时间转办问题、第一时间通报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寻乌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1号)要求,杜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首页无法访问、更新不及时、链接不可用,图片不显示、错敏词、隐私泄露等情况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寻乌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寻府办字〔2022〕91号)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其中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及政务新媒体至少1周更新1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最迟不能超过3个月,执法信息、社会救助等特定工作专栏至少1个月更新1次,其他栏目最迟11个月更新1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三)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四)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严格按照《寻乌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立即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4个工作日)。加大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地方专栏、“问政江西”“问政赣州”“12345”政府热线、领导信箱、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网络问政”等平台来件办理力度,确保高效、高质回应,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五)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0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向企业、群众述职,展现良好形象和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六)推广“十县百乡”创建经验。推广留车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创建经验,规范线上、线下专区建设。〔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七)明确领导责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和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社区管委会要组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履行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3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中心924室)备案。各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人员信息报送备案,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推进不断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八)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全县政务公开“每月一月报,每季一通报一调度,每年一总结”工作调度机制。即每月印发一份政务公开月报,每季度印发一份政务公开季度通报、召开一次政务公开调度会,每年召开一次政务公开总结会。县、乡两级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十九)强化培训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议题,并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十)规范考核问效。进一步优化并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考核及年度考核并通报结果,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工作效能。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2024年1月底前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十一)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应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在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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