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个人所得税”APP
二、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三、申请条件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四、申报材料
无(线上申报)
五、许可程序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填写——“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填写——选择申报年度——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审核——退补税——申报成功
六、法定许可时限
1个工作日(申报时间为次年3月1日-6月30日)
七、承诺许可时限
0.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咨询部门
寻乌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税务窗口
十、咨询电话:0797-285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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