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吸纳帮扶对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就业的帮扶车间
二、补贴条件
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并当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补贴标准
建设地为一般帮扶村1000元/人·年,建设地为重点帮扶村2000元/人·年
四、申请材料
1.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补贴申请表;
2.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花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对公账户代发工资流水(至少3个月以上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6.吸纳帮扶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务协议)。
五、注意事项
1.对公账户代发工资流水需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且务工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即每月不低于417元),微信、支付宝、个人账户出具的发放流水无效;
2.帮扶车间吸纳帮扶对象就业补贴申请表和劳动合同中的内容信息需如实完整填写,不能空白、涂改、无盖章、无签字、无签订日期或过期有误等情况。
六、申报流程
1.帮扶车间自行准备申报资料→2.提交至乡镇审核并签字盖章→3.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2号)审核盖章→4.流转至县就业中心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