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扶贫开发项目推进工作,现将2021年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村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报账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形成会议记录,并在村内公示后上报。
2、乡审核。乡镇对各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并在乡镇公示,报县扶贫办。
二、申报范围
“十二五”、“十三五”及深度贫困村
三、申报要求
1、突出产业支持。在保证项目精准和资金效益的前提下,加大对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产业扶贫投入比重。重点谋划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项目,包括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精准谋划项目。认真结合本地发展实际,进行实地踏看、集体研究等论证相关工作,充分做好做实项目建设规模测量和资金概算,避免出现决算资金与计划资金存在较大偏差的现象。须以村为单位规划,避免出现“零星散乱”项目,有多个实施地点的,项目名称中需分别注明地点和规模。
3、体现资金绩效。项目须充分论证资金绩效和带贫减贫机制,不申报涉及兴建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老年活动中心、卫生室等村级公共服务场所项目,绿化、亮化,篱笆、排污沟、到户类等“负面清单”的项目。同时不得套取扶贫项目资金,不还旧债。
4、及时公示公告。乡、村两级要切实做好的项目申报会议记录及公告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将公示公告影像图片收集归档。
四、报送时间
2020年11月13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至县扶贫办邮箱xwfpb@163.com,纸质版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县扶贫办216室。
附件:2021年度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公示单位名称:寻乌县扶贫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842404 xwfpb@163.com
监督电话:0797-2842404;12317
寻乌县扶贫办公室 寻乌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附件:寻乌县2021年度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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