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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可以通过网络自助申请

来源:寻乌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2-24 08:57:0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适应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亲情化、专业化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不但可以到乡镇(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申请,还可以通过网络自助申请。

一.窗口申请

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需要提供的资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4.申请流程:户籍地(居住地)窗口申请---户籍地(居住地)窗口受理---户籍地(居住地)受理公示---户籍地(居住地)入户调查---户籍地信息核对---户籍地审核确定---户籍地发放资金。

二.网络自助申请

困难群众可打开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进入微信或者手机支付宝,完成相应服务申请。

微信用户可搜索“赣州社会救助”小程序或者关注“赣州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按照操作指示完成身份注册,选择需要办理的社会救助事项,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即可完成所有申请步骤。

支付宝用户可搜索并进入“赣服通”,若根据当前定位处于江西省或赣州市下辖区县,可点击区域名称切换本地分厅服务。在分厅服务页面点击“全部”,选择“赣州民政”进入赣州市民政局网上通办服务页面,点击社会救助申请服务,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救助事项完成申请步骤即可。

通过赣州社会救助手机自助申请平台,我县困难群众只需拿出手机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可完成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还可查看救助公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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