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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八步法”程序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12-18 16:01:00
  贫困户退出 “八步法”程序

 

选定年度预脱贫对象——摸底调查——“两委”班子评议——村委会一次公示——人民政府入户核实——村委会次公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村公告

 

注:1、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

国家分年度贫困标准。2014年2800元/年;2015年2968元/年;2016年3146元/年;2017年3335元/年;2018年3535元/年;2019年3747元/年;2020年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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