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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章”盖到了群众心坎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9-02 16:31:42

“真没想到,现在办事越来越方便了,这政策太好了!”8月30日,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发出第一张印有行政审批“2号章”印章的证书。寻乌县粤客隆鲜生超市工作人员刘女士前往寻乌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办理超市的特种设备(电梯)停用业务,本以为证书需要等赣州寄回来要4天左右才能拿到,没想到提交材料当天,刘女士就拿到了盖好章的停用登记表。刘女士欣喜的说到:“这样的办事效率真快,这章子盖到了我们的心坎上。”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市县同权”改革,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与18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签署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授权使用协议》,并将行政审批“2号章”授权交付给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用于办结“市县同权”改革中“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

行政审批“2号章”的使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深化“市县同权”改革的重要工作举措之一,有效地减少来回寄递材料的时间,节约了行政成本,解决办事企业群众“来回跑”“折返跑”的问题,切实方便企业群众,提升行政办事时效。下一步,寻乌县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落实好“市县同权”改革的相关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更加舒心、放心。



寻乌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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