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获悉,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卫健委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并常态化调度,所有县领导实行挂点联系督导落实制度,“一办五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坚持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发出“四书一函”。各行业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堵塞监管漏洞,集中开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15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长效常治机制逐步建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本之策,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全面落实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着力抓实“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社会治理“寻乌经验”。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整顿2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调整撤换10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对3296名2018年村级换届初步候选人进行了联审,377人因“负面清单”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下一步,我县将以“一十百千万”为行动目标,以“十大任务举措”为抓手,按照“六清”行动部署要求,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汤健敏、见习记者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