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原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19号)《赣州市“创业信贷通”试行方案》(赣市府办发〔2015〕53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本方案。
二、相关问题答疑:
1、什么条件的才能申请“创业信贷通”贷款?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从事电子商务、加工制造、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投资类产业不予支持。
(2)贷款申请企业为初创企业,即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日期距提交贷款申请日期不满两年(两年以上的企业改为申请“小微信贷通”或“财园信贷通”贷款)。
(3)贷款申请企业实际投入自有资金达到10万元。
(4)创业主体为贷款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不能兼任其他企业法人或股东,且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实际控制人应为同一人。
(5)创业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足非法集资、高利贷、资金中介等情况。
2、“创业信贷通”贷款额度是多少?
“创业信贷通”的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3、“创业信贷通”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
4、“创业信贷通”贷款期限是多长?
一年,到期前可向主管部门申请续贷。
5、“创业信贷通”贷款需提交什么资料?
(1)寻乌县“创业信贷通”贷款申请表(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可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户口簿。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