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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疫情防控“二十条”贯彻意见

来源:寻乌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3 09:52: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近期,我省出台疫情防控“二十条”贯彻意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我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在优化风险人员管控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密切接触者、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三类风险人员提出的最新规定,不再进行次密接的判定。在强化措施调整后风险防范方面,不再划定中风险区,将风险区划定调整为“高、低”两类。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确保风险管控。

优化入境航班管理。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把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时间从7天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调整为居家隔离3天;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即采即走。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落实各类场所、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对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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