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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公建民营招商公告

来源:寻乌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27 17:14:26

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地理位置优越,森林覆盖率高,气候得天独厚,周边配建有温泉养生小镇及花开了4Α级风景区,非常适合发展康养项目,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助推康养事业全面发展,现就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公建民营项目的投资运营对外公开招商,具体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暂用名,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内容:项目地处寻乌县晨光镇民裕村,交通便利,规划占地面积86.57亩,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现已建成面积约15600平方米),设置总床位数约400张(其中医疗床位100床)。在现有基础上寻乌县人民政府将再行投入2000万元以内的建设资金,用于新建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二期)项目【主要用于再新建一栋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康复中心附楼,一栋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后勤楼,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规模面积经县规委会审核通过后为准);继续完善内部园林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方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当年投入不低于8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的设施设备、运营等。

二、项目投资方式及要求

由运营方采取医养结合方式进行独立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1.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确保在1.2亿元以上(运营方投入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2.建设期限:采取边建边运营的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起算,在6个月内必须投入正式运营,新建的项目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前完工。

3.建设及装修要求:投资运营方新建设计方案需按3星级养老服务标准以上;装修设计安装必须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不得损坏主体工程。新建设计方案及装修方案需报寻乌县人民政府审定。

4.项目运营期限:二十年(自正式签订合同起算)。

5.其他事项:

1)正式运营时需达到评估等级三级标准,三年内需达到评估等级四级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主要投资建设:①养老用房的设施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约100万元(护理床、床垫、床头柜、办公桌椅、空调等);②厨房设施设备投入约120万元;③设施投入约80万元(室外活动场所、会议室、活动室等各种适老化活动设施);④医疗设备投入约290万元(CT、DR、彩超、检验设备等二级医院设置标准);⑤其它附属设施建设约(土地平整、围栏、门卫设施、道路、停车位、通讯设备、休闲场所、绿化亮化等)120万元;⑥不可预计投入约60万元;⑦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合计800万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投入应达到800万元;其余4200万元分期完成,主要用于养老机构的提升改造。

2)需建设的项目按照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及《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2453号)文件执行。建设标准、内容可以由经招商择优选定的运营投资方根据实际使用功能及定位提出建设方案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设计时参考。建设单位资金将按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进度给予据实拨付。

3)运营方应当优先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失能失独、高龄和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机构托底功能作用。运营方应首先保障100个床位用于寻乌县集中供养特困对象的入住需求(在保障后的前提下运营方才能将剩余床位面向社会老人),并纳入运营方管理。运营方接收的特困人员由政府按省定供养标准拨给生活费,运营方不得收取特困人员任何费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民政的监督。运营方必须接收入住符合入住条件的本辖区内老人并对本县户籍入住的老人按市场价格优惠20%优先接收。

4)养老床位入住率在投入运营5年内要达到60%以上

5)运营方应在寻乌县注册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6)运营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西省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

7)招商单位再行投入资金控制在2000万以内,不足部分由运营方自行解决,其他细节与条款将在签订合同时体现,并严格按照《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寻府办抄字202453号)文件执行。

8)房屋租金,给予5年试运营期。自第1年至第20年按实际建筑面积上交房屋租金。缴交标准为:第1年至第10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上交,第11年至第15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元上交,第15年至第20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元上交。试运营5年期间,房屋租金采用先交后补方式进行全额奖补,次年6月底前兑现到位(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现已建成面积约15600平方米、上交租金按实际建筑总面计算)。各项政策优惠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前提下,以双方最终洽谈结果为准。

三、招商方式

1)项目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的方式,由招商方成立项目招商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具备投资、经营、管理一体化能力的投资运营方。

2)本招商公告通过寻乌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

3)本公告由寻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五、报名地点

寻乌县民政局1号楼4楼(寻乌县长宁镇江东大道27号)。

六、报名条件

1.投资方履约情况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资资格或已签约的投资项目被取消状态。

2.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且投资方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具备医疗、养老相关行业资质,且有1年以上行业运营经验,并有专业的管理团队、服务团队。

4.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转账账户名称:

寻乌县民政局,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账号:147169271000073833),中选后则与招商方签订正式协议。投标保证金30万元在投资方与招商方签订正式协议后即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未中选者,所交的3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评选结果出来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5.投资方需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交虚假资料,取消其报名资格。

6.逾期报名或未提供需要提交材料的,招商方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报名函。

2.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八、联系人

李先生联系电话:1387078400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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