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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乌县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来源:寻乌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1-25 21:05:00

一、起草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轿车的数量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增长态势,车位数量严重不足,停车泊位数量与机动车保有量的不匹配,不能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同时不少车辆长期霸占车位,成为“僵尸车”,造成停车泊位周转率低,严重影响公共资源使用的均等化;再者中心城区小区闲置车位与外围热点车位不足地段,无法智能共享等原因,直接造成了我县城区停车难、停车乱、停车慢,使得我县城区交通问题日益突出。该问题还会随着我县城市的高速发展和机动车的快速增长而愈演愈烈,将成为一个影响市民生活体验和出行的民生问题。

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解决现有停车位使用周转率不高,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和公共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城管字〔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我局多次召开商讨会研究,并征求相关单位、专家意见,于20211125日通过寻乌县政府网站、寻乌县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参考市内其他县城区停车收费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寻乌县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三、主要内容

一是收费范围及分类。我县城区实行停车收费的区域主要包括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退让区域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具体为:道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新桥西路、长宁街、农民街、东门路、新罗南路、岳家庄大道、沿河街、东江源大道、长安大道、水源街、丹溪街、澄江街、城北三路、竹园街、广场路、罗珊街、菖蒲街、项山街、中山路、江东庙路、文昌路、晨光街、南桥街、留车街、崇文路、果欣大道、强国路、健康路、新东大道、竹园东路、沿江路;公共退让区域:皇冠名苑小区周边、九州国际小区周边、银河湾小区周边、御景嘉苑小区周边;停车场:中山西路农贸市场地面停车场、商业中心停车场、城东大型汽车停车场、汽车站停车场、外贸停车场、强国路12#临时停车场、岳家庄立体停车库、水角流双层停车库、新东新区农贸市场地面停车场、新东新区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中山西路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新东大道2#停车场、新东大道3#停车场、新东大道4#停车场、新东大道5#停车场、中山街停车场、长举大桥临时停车场。

二是收费标准。根据《赣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停车收费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车型分为五类,即一类:九座以下(含九座)客车、两吨(含两吨)以下货车;二类:十座至十九座(含十九座)客车、三吨以上至五吨(含五吨)货车;三类:二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六吨至十吨(含十吨)货车;四类: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五类:十六吨以上货车。其中,一类车的停车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2元,超出1小时后按1元/小时加收,每天最高收费13元;二类、三类车型按一类车2倍收取;四类、五类车型按一类车2.5倍收取

三是收费时限。收费时限为8:0020: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放。

四是免费停车。收停车费的范围: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其它特殊车辆需免费的由县政府另行确定。实行优惠停车的范围:新能源车的停车费用减半收取。

五是计划实施的时间。20221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听证会等工作,20223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20225月底前完成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的收费系统改造,202261日前开始实施停车服务收费。

政策解读渠道:寻乌县城市管理局0797-2831162

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21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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