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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受理创卫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寻乌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3-23 09:46:39


为全面推进寻乌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简称“创卫”),提高市民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对创卫工作期间有关问题建议渠道。现就我县受理创卫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我县市容市貌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2.损害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行为;

3.对我县创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解答群众关心的创卫热点问题。

二、受理部门

寻乌县创卫办

三、受理电话

0797-2843120

四、电子邮箱

gzsxwxcwb@163.com

五、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

六、处理流程

受理投诉后,县创卫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征求满意度。

寻乌县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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